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

一個「奪」字的疑問

昨天兩份報章頭版同以一個「奪」字點題,我有疑問。
「勾地取消  政府奪主導權」 -《明報》
「政府取消勾地  重奪供應主導權」 -《信報》
疑問是:採用勾地機制抑或定期賣地,完全是政府自己決定的。單方面就能決定的事,怎談得上「奪」?
比喻:如果中央政府改弦更張,取消「一國兩制」,我們會說她「重奪一國一制主導權」嗎?
或者「奪」的意思,是政府敢於與地產商對敵,等如打一場主導權之戰。可是地產商根本從來就不喜歡勾地機制!定期公開拍賣,他們才易於部署和造勢。定期賣地可以說是投地產商所好,為何會衍生「重奪主導權」的豪言壯語?
我猜想有兩個可能。一是報章標題須奪目。如果標題起為「政府取消勾地  重回定期拍賣」,正確是正確,但淡如白開水,不適合「重口味」的香港。
二是與人為善,標題有助政府重建果敢有為的形象。
市民對政府建制有逆反心態,但心底卻又渴望一個英明神武的政府開闢新局面。
一個「奪」字,含有不少水分,但是「政府從地產商手上重奪主導權」的想像,確能令人精神一振。政府應該樂見這種想像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沒有口味的新聞, 搵鬼睇 ? 都是一樣的事實, 就是看各家各派如何調味, 滿足社會一百樣人的胃口, 像政府公告一樣的文字, 你俾番錢請我睇就差唔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