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

渡海泳的風險

維港渡海泳在2011年復辦,今年首次有泳手遇溺,執筆時一死一危殆,光是看新聞也令人着緊。
有評論說,參賽人數一年比一年多,今年共有三千名泳手,非競賽的優悠組就有二千四八人,救生員人數應再增加。 主辦單位則認為,參賽人數雖是多了,但他們是分批下水,一百二十名救生員應屬合理比例。
風險是一個比率的概念,比率含有分母和分子。假設在現有的條件下,泳手遇溺的風險是一百萬分之一,如果某一屆參賽人數五百,出事的機率便是二千分之一。三千人参加,機率便是一千分之三。如果累積十屆共二萬人参加,機率便是五十分之一。
二千分之一,風險甚微。五十分之一,感覺上卻有點危險。
當然數不完全是這樣計,過去沒出事,每一屆獨立計算,仍是相當安全的。
然而還有一個分母問題。人數年年上升,参加者的「業餘」程度也會上升。「體能足、訓練夠」的泳手早就参加了,新参加者的體能和泳術是否能夠應付?
現時規定,泳手必須能在四十五分鐘內游完一千五百米,才可參賽。賽事由鯉魚門三家村公眾碼頭出發,終點是鰂魚涌公園碼頭,賽事全長正是一千五百米。
依我看,參賽資格應該檢討。一個人在泳池內依自己節奏游一千五百米是一回事,在海中比賽游一千五百米是另一回事。海有水流,水流較急時,可能要出二千米的力才能去到對岸。参加者越是「業餘」,越容易受現場氣氛感染而興奮加速。在熱鬧環境保持合適自己的節奏,要有非常自覺的定力。
基於這兩因素,收緊參賽資格以提高安全系數,應是合理的風險管理。
也有參賽者提出,每一批下水的人數應該減少,例如分年齡組別,每批限一百人左右,雖然整個賽事時間會因而延長,但為了安全亦值得考慮。
我每周有游泳,但每次只游幾百米,完全不是運動型,永遠不合資格參加渡海泳,但覺得這是很好的大型活動,希望它堅持辦下去。
原載 《東周刊》「一葉一杏林」專欄,20161026日,經修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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